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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第十一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第八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重庆市社科规划办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1-10-14 17:42:53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八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渝人社〔2021〕353号)(附件1)的精神和要求,为充分展示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性和学术影响力,扎实做好两类奖项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组织申报质量,现根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就校内组织开展好本次奖项成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重庆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和发展研究奖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研究类成果奖项,对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同时也是研究成果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奖的重要支撑。

2.各文科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本次奖项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此前社科处对各学院相关成果的摸底情况积极开展申报动员和指导工作,及时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保持沟通,在保证申报成果质量的基础上实现应报尽报

3.各文科学院要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作用和同行专家校内预评审把关作用,对本单位人员填写的申报书进行初评,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无知识产权争议。

2.请申报人认真阅读通知,全面详细了解奖项设置、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材料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等情况,具体详见《重庆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说明》和《第八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的说明》等(见附件2、3)。

3.1名申报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成果,另可参加申报1项成果;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重庆市第十一次社科优秀成果奖和第八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

4.获得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高质量成果培育专项”立项资助,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申报。

5.机关部处教师的科研成果从其教学科研关系所在单位(学院)统一组织申报。

6.凡申报的成果及有关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申报指导

1.为帮助广大教师对奖项申报及有关情况有更加清楚、系统、全面的了解和把握,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社科处组织编写了《工作手册》,各文科学院科研秘书应及时与社科处相关工作人员(殷老师,65113130)联系领取。

2.社科处将根据申报工作进度,组织专人到各学院督促检查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二)时间安排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8日前:各学院务必落实本学院申报情况,对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后填写《奖项申报计划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uskc@163.com,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社科处,由社科处对申报资格进行复审。

2.2021年10月19日-29日:通过复审的申报者在“社科成果评选系统”(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cqskl.com/)注册(已有账号的不用再注册),经社科处审核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发展研究奖的申报者直接在本通知附件下载申报书)。

申报者填写完成后(暂不提交),下载《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各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或同行专家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表》开展一对一修改辅导,并于10月30日前将学院组织修改辅导《申报表》填写情况书面报送社科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21年10月30日-11月10日:申报者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务必于11月8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定稿,并确保提交成功。社科处将于11月9-10日进行网上集中审核,请申报人关注系统状态,查看是否有修改意见。

各学院须对本单位申报成果出具政治审查意见,并对申报成果的申报资格、学术规范、成果质量等出具审核意见,填报《奖项申报审核表》(见附件5)有关内容,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8日前报社科处,凡未出具审核意见的成果一律不予受理本次成果申报。

4.2021年11月11日-15日:经社科处审核通过(审核状态为“社科审核”)的申报人按申报要求印制申报材料,由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报送社科处。

(三)其他事宜

教学科研关系非文科学院的教师申报,请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将申报材料提交社科处,由社科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修改辅导。

社科处联系人:殷老师、石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65113130、65105598、65105593;邮箱:cquskc@163.com。

三、须提交的材料清单

1.《奖项申报计划表》一式1份(2021年10月18日前)。

3.《奖项申报修改辅导情况》一式1份(2021年10月30日前)。

2.《奖项申报审核表》一式1份(2021年11月8日前)。

3.社科优秀成果奖:具体包括国内外公开出版并公开发行的著作,国内外公开报刊上正式发表的论文,被批示、采用、推广或结项的调研类报告,证明材料等佐证材料。申报表、论文、报告、佐证材料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论文原件、专著不装订),一式2份(一份原件)。

发展研究奖:《申报书》、成果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须由应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以及其他附件材料(除研究报告外)共同装订成册,一式5份;研究报告,一式5份。上述所有纸质材料均需提供相应电子版,并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两类奖项纸质材料校内提交截至日期:2021年11月15日。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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