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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重庆市教委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重庆市教委 发布者:社科处项目与成果办 发布日期:2018-01-09 08:56:33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项目。(我校申报指标为5)

(二)2018年度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我校申报指标为0)

(三)2018年度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我校申报指标为4)

(四)2018年度重庆市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党建与纪检专项项目。(我校申报指标为2)

(五)2018年度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

二、立项类别

(一)重大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二)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三)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四)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经费由各基地负责安排。

三、申报指南

(一)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哲学、逻辑学、宗教学、语言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艺术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情报文献学、教育学、心理学、统计学、港澳台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选题范围

基础理论研究侧重对促进学科发展、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学术创新的项目进行支持。应用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侧重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咨政服务的重要问题进行支持。申请者应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聚焦国家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在选题范围内自行拟定研究题目。同时,为提升项目研究针对性实效性,我委在高校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编制了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选题指南作为参考,具体内容见附件。

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立项重点

(1)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伟大”实践,深入研究阐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祖国统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2)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理论渊源、重大意义、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8个明确”和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4个基本方略的基本内涵、核心内容及其内在逻辑;研究阐释如何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等。

2.规划项目立项重点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结合重庆市情特征和发展阶段,深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战略、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等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2)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深入研究阐释如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加强和改善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科研管理与科研评价体制改革、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学术道德与学术诚信等问题。

(3)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如何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时效性,以及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等问题。

(4)围绕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结合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深入研究如何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研究如何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布局、办好学前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水平、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加快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开放、教育信息化和依法治教水平等,深入研究如何推进教育公平、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提升教育获得感等。

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立项重点

(1)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精神,深入研究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问题。

(2)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问题,包括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社团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方面。

(3)围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重难点问题、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案例开发、幕课和优质教学资源库建设等问题。

(4)围绕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深入研究推进高校学生工作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高校学生工作创新、学生优良学习风气形成、学籍制度创新、大学生创新创业、毕业生就业评估及反馈等理论与实践。

4.党建纪检专项立项重点

(1)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纪律建设,重点研究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完善院系党政联席工作机制、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加强青年教师党建工作、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创建师生党群服务平台和系统以及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

(2)围绕高校统战工作中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民族和宗

教工作、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等方面开展研究。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只能领衔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3.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思想政治教育专项项目申报人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校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工作人员,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等)。

5.党建纪检专项申报人为从事高校党建、纪检和统战工作的专家、党务工作人员。

6.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由各基地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定研究重点,经基地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以基地名义报市教委,每个基地2项。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1.承担市教委以往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择优资助项目除外)尚未通过结题验收。

2.已获准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3.各高校应对申报项目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无配套经费承诺的高校不予受理。

4.承担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被撤项,或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被查实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并相应减少所在学校项目申报指标数量。

5.近一年内有到国外留学、访学计划半年以上者。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组织,集中申报

申报工作由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各学校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遵照重庆市教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申报书和活页的有关填写要求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成员参与分工情况和必备的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同时,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要求申请者在填写《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时一律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项目课题组人员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请各校审核把关。

(三)限额申报,宁缺勿滥

我委根据学校规模和学科特点,以及以往项目结题情况和完成质量等因素对各校下达申报指标(申报数额见附件1),超额申报不予受理。各市级以上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研究咨政中心、文化传承类协同创新中心等市级社科研究平台单列指标参与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项目,每单位1个。各学校要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保质量。

六、报送方式

(一)网上申报

各高校须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前,组织申报者登陆http://xm.jiaowei-cq.com/,现在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模板,按照提示操作进行网上申报。使用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技术支持联系人及电话:路晨,17729615374。

网上提交截止日期:2018年1月20日

社科处联系方式:65105593(5598) 殷铭泽 石磊 cquskc@163.com

(二)现场提交

1.《重庆市教委2018年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纸质件需加盖学校公章,电子文档用excel录入、以“学校”命名。

2.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纸质件1份,纸质件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文档用word录入、以“学校+申报人姓名”命名。

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1月19-20日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宣教处614室。

联系人及电话: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宣教处尤春艳, 63618154。


社科处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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