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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发布者:社科处项目与成果办 发布日期:2018-06-06 17:15:54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科基金自2018年起设立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加强对相关领域研究的资助力度,重点资助一批研究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始终遵循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切实加强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重视发展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确保有人做、有传承。

二、研究领域

重点围绕对国家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研究投入不足的基础学科,对文化传承具有重要价值而亟需抢救的濒危学科,对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构建具有重要作用而有待加强的特色学科等。涉及一级学科主要包括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宗教学、民族学、语言学等人文基础学科,涵盖敦煌学、藏学、边疆史、边海防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历史地理学、地名学、中小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史、周边外交及中外交往史、少数民族史、简牍学、古文字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外语小语种、因明学等学科领域。

三、工作安排

1.请参考以上研究领域,结合各单位科研优势特色,把握研究重点,组建精干、高效的专业研究团队。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负责整合相关研究力量,统筹把握优先资助领域,择优上报5-10个自拟研究选题,开展综合性或专题性研究。要精心选择政治素质高、前期积累扎实、学术信誉良好、潜心治学“甘坐冷板凳”的学者担任课题负责人,鼓励青年学者申报相关课题。为避免重复资助,凡主持在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项目等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专项。

2.申请人可登录我办网站(www.npopss-cn.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专项申请书》。《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由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把关,择优报送我办规划处。

3.校内截止日期6月27日,各学院将《申请书》电子文本(WORD文件格式)和申请材料汇总清单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cquskc@163.com,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并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书》(原件1份)报送至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4.我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政治和学术把关,以专项研究课题方式择优立项。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30-40万元。

5.本研究专项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3-5年。课题组应按年度提交正式发表的有分量、有深度、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我办将择优在《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国家社科基金专版和我办工作网站宣传推介。


社科处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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