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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平台遴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科处 发布者:综合与基地办 发布日期:2019-11-20 16:00:09 阅读次数:

各文科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文社科科研平台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培育建设高层次重点科研平台,构建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平台建设体系,繁荣学术研究,支撑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和综合改革方案实施“重点平台构筑计划”,决定开展第二批校级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平台遴选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校内已经成立或对外组织申报过的依托文科单位建设的人文社科科研平台。学校现有的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培育)基地(实验室)、社科普及基地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二、申报条件

1.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上述不在申报之列的平台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风正派,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相关成果积累和结构合理、研究领域与之相一致的相对稳定的学术团队作为支撑。

2.科研平台具有较强的学科作为支撑且能够提供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条件保障;具有稳定的、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符合学科建设规划和发展需求,且不能与学校现有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培育)基地(实验室)、社科普及基地相同或相近;具有合理可行的学术发展规划,目标明确;能够发挥咨政建言、理论创新、社会服务等重要功能;学术交流活跃。

3.科研平台团队已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研究经费充足,有与科研平台发展方向相一致的成果积累,能够较好地开展咨政育人和社会服务。

4.科研平台配备有管理人员,有满足开展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图书资料、办公设备与经费等,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运行良好。

三、其他事项

(一)拟申报的科研平台以依托的文科单位进行申报,填写《重庆大学人文社科重点科研平台申报表》并附上平台成立的证明材料,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17:00前将申报表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档报送社科处(电子邮箱:zhjd@cqu.edu.cn),逾期不予受理。每个单位推荐申报名额0-1个。

(二)申报材料应充分体现科研平台的现有发展基础、主攻领域(方向)、优势与特色、对学科支撑度及未来发展的预期目标,所填报的科研成果须署名科研平台或平台专兼职人员,且须与科研平台的主要发展方向相吻合。

(三)根据各单位推荐申报的情况,社科处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建设的校级重点科研平台。具体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陈姿屹 65105592 卢锐65195591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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