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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基金理事会 发布者:项目与成果办 发布日期:2022-07-06 11:18:05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简称“钱端升奖”)是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办法的规定,教育部将钱端升奖认定为“部级奖”,国家统计局据此也将钱端升奖列入部级成果奖的统计范围。

根据《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2022年举行第九届评奖活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

本届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人范围

凡普通高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和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时间范围

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采纳证明,或者省部级以上级别领导批示的复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往届钱端升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校园网钱奖专题网站(http://kyc.cupl.edu.cn/qrsfxyjcg/sy.htm)、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查询和下载《申报通知》、《申请评审书》及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三)法学研究机构,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申报者,按要求在《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上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可自行报送。

四、申报材料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加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公章)报送至社科处220办公室。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Word版)、《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和申报成果扫描件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quskc@163.com。发送邮件的主题和文件名请标明:“姓名-第九届钱端升奖申报材料” 。

3.专著2册(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专著扫描件1份(包括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作者信息页、正文首页、封底等,所有信息汇总为一个PDF ),以“学校+作者”命名。

4.论文2份(其中必须提供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论文扫描件一份(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所有信息汇总为一个PDF ),以“学校+作者”命名。

5.研究咨询报告2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研究咨询报告扫描件1份(包括研究咨询报告全文、采纳证明等,所有信息汇总为一个PDF),以“学校+作者”命名。

6.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五、申报和联系方式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殷老师,65113130。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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