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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报公告

信息来源:四川省哲社工作办 发布者:项目与成果办 发布日期:2022-08-20 12:54:46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经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面向全国组织申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新战略新部署、新论断新要求,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和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主要包括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人员。

三、申报资格要求

1.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项目申请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或正县(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重大项目的申报。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申请人只能为一人。

4.项目申请人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选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选题指南

《“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聚焦事关国家战略和四川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设立了20个重大选题。项目申请人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

五、项目设置和资助金额

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定1个立项项目。如选题存在申报数量不足或申报质量不佳的情况,将按宁缺毋滥的原则不确定立项项目。资助金额为每项20-30万元。项目立项半年后按规定进行中期检查。根据中期检查的情况可适当追加经费。

六、工作安排

本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1.申报系统于8月15日9:00至8月30日17:00开放,在此期间申报人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项目申请人应按流程完成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6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完全一致。纸质版《申请书》请于8月31日至9月1日报送至社科处22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社科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5105593。

3.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本次不受理涉密内容的项目申报。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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