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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信息来源:法学院 发布者:综合与基地办 发布日期:2016-07-18 11:00:03 阅读次数:

重庆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45年,是当时重庆大学6大学院(文理工商法医)之一,法学院下设法律系、经济系、政治系,先后由翟晋夫先生、罗志如教授、潘大逵教授任院长,当代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也曾在本院任教。 1952年全国高等教育结构与布局调整,重庆大学法学院调出重庆大学,与兄弟院校法学院系组建成立西南政法学院。1995年重庆大学恢复法学本科招生,隶属贸易及法律学院,1998年设立法律系,2000年三校合并成立新的法律系并成功申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法理学硕士点,2002年恢复成立法学院。学院依托学校综合学科的优势,以及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良好机遇,大力推进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通过十余年的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目前学院拥有法学本科专业、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法学本科专业系重庆市高校特色专业和“三特行动计划”建设专业,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建有多个创新实践教学团队,设有法学实践教学中心、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两个模拟法庭、多个案例讨论室,建有国家级和省部级精品课程3门。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等60余家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多个校外法学教育实习基地。

法学一级学科系重庆市重点学科,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位列全国第11名第17位,进入重庆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重点培育学科”行列。学院拥有国家“985”工程研究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2个。2015年新增省部级基地1个(重庆市协同创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获批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牵头成立“重庆大学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大数据法治战略研究院”(全国首个)。

目前学院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与优势,聚集了一批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成为我国西部地区具有广泛影响、享有良好声誉的法学教育与研究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68人,博士后进站30余人,拥有本科生近500人,硕士研究生700余人、博士研究生100余人,外国留学生2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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