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单位:
为加强培育人文社科基础研究高层次项目和精品成果,带动高水平人文社科队伍建设,推动人文社科基础研究取得重大突破,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发展,整体提升人文社科综合研究实力,全面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发展战略,现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立足人文社科发展现状及实施“十三五”人文社科研究与发展规划的需求,经与重庆市社科联商定,共同开展培育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合作试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及2016年项目选题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目标及机制
1.培育对象。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方向)的重大基础性研究。
2.培育目标。入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社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指南并获得立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成功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重大项目,使本学科在部分领域(方向)的重大基础研究走在全国(同类)高校前列。
3.培育机制。采取学校与重庆市社科联合作培育方式,由市社科联以社科规划重大委托项目形式立项,项目经费主要由学校提供。学校根据人文社科的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发展的需要,利用3-5年左右的时间对相关学科领域(方向)持续进行立项研究。
二、选题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体现学术前沿,突出基础性、重大性、系统性、长远性,可望孕育出在国家层面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项目、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等。
三、征集对象
我校在职教职工,政治素质优良,在相关重大基础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团队形式提出选题建议。团队负责人为选题推荐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社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负责人)不属于本次选题征集对象,但目前已经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的除外。
四、选题的产生和报送
1.文科学院:结合本学院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组织从事基础研究的专家提出选题建议,并填报《重庆市社科规划重大基础研究委托项目选题推荐表》(见附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提出科学合理的题目,并将确定的选题汇总后务必于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17:00前统一报送到相应的学部。
2.学部:根据本学部学科建设规划需求,组织专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社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及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资助范围与资助对象等要求,对学院报送的选题进行遴选排序,并务必于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17:00前将遴选结果报送到社科处。
3.社科处:汇总学部报送的选题形成项目库,组织专家再次论证筛选,确定学校报送的选题名单,并于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前按有关要求报送到市社科联。
五、选题的遴选和采用
重庆市社科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学校报送的选题进行评议,根据专家评议推荐情况择优遴选列入2016年重庆市社科规划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招标范围,并由市社科联发布招标指南。
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六、选题采用后的立项与结项
(一)立项
1.重庆市社科联发布项目招标指南后,经申报并通过评审后确定立项的,以重大委托项目形式立项,并纳入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学校结合立项课题本身选题及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给予配套经费支持,使项目研究经费达到10-15万元/项,立项当年拨付60%的经费,中期考核合格后再拨付剩余40%的经费。
3.本次拟立项资助的重大培育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项。
(二)结项
1.培育项目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达到“成果完成任务书”要求的,可提前结项。
2.培育项目最终由学校社科处会同市社科联组织鉴定验收。对于优秀研究成果,市社科联将根据情况在重大项目选题推荐、成果出版资助推介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
社科处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
附件:重庆市社科规划重大基础研究委托项目选题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