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单位: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实施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重大校〔2017〕77号)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人文社科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尊重差异,以创新能力建设为主线,强化顶层设计和整体推动,提升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增强人文社科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发展实力,全面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
二、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教师。
2.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业务关系应属于文科单位,并具备推荐资格。
3.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在研自主科研项目不超过2项。
4.正在承担社科处立项的自主科研项目,未结账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
5.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题目不能与同年度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
三、项目设置
2017年度“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人文社科发展项目)类别设置四类:重大培育项目、前沿交叉学科(跨学科)研究项目、原创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平台创新发展项目。
(一)重大培育项目
1.资助方向
为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而进行的前期培育。项目选题要瞄准国际国内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和交叉、新兴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
2.申报要求及资助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进入学校限额推荐重大项目选题建议的“重大培育项目”资助2万元。进入当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指南并成功申报的“重大培育项目”资助18万元。
(二)前沿交叉学科(跨学科)研究项目
1.资助方向
支持人文社科优秀青年教师进行前沿交叉学科(跨学科)研究,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领域开展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或以获取国家社科基金(含单列学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为目标,或培育教育部和国家级杰出青年人才和教育部及以上创新团队的引导项目。优先资助具有明显文理(工、农、医)交叉特征的研究项目。
2.申报要求及资助
(1)选题需具有明显的多学科交叉特征,且具有复杂性、综合性、前沿性。
(2)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2-3年,资助额度一般为10-15万元。
(三)原创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1.资助方向
培育人文社科具有原创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重点资助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的原创性研究。
2.申报要求及资助
(1)选题需具有原创性、基础性等研究特征。
(2)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3-5年,资助额度一般为15-20万元。
(四)平台创新发展项目
1.资助方向
支持学校现有重点建设平台(包括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战略研究培育基地、重庆市市级重点实验室、重庆市人文社科普及基地、新型智库平台)开展创新研究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2.申报要求及资助
(1)现有重点建设平台负责人围绕本平台重点研究领域和建设发展方向自主组织项目遴选(不超过2项),制定任务书,并报社科处审核备案。
(2)项目承担主体应当是各重点建设平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平台的专兼职人员。
(3)鼓励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等重大主题深入开展专题资政研究、服务决策,提升新型智库建设水平。
(4)每个平台的资助经费额度根据学校经费安排及参考2015、2016年度项目任务执行情况来确定。
三、申报评审
1.选题:申请者应根据各单位、各平台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与团队建设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优势自主进行选题设计。
2.递交材料:除“平台创新发展项目”外,其他类别的申报书需要提交纸质文本15份,同时提交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书、一览表的纸质文本由文科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社科处,并将其电子文本发至邮箱 cquskc@163.com。
3.初审与推荐:本次申报采取自由申报、不设限额的方式,但相关各单位必须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包括申报资格审查),实行集中推荐。
4.初选:学校根据各类项目研究的具体要求,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初选,产生答辩候选项目。
5.答辩:学校聘请专家,组织答辩及会评工作。
6.公示:学校根据答辩评审结果,对拟资助立项的项目在社科处网站进行公示。
7.立项:学校根据公示结果对项目进行立项,下达合同任务书。
四、其他事宜
本次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7:00,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殷铭泽 石磊
电话:65105593 65105598 E-mail:cquskc@163.com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