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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汉办 发布者:社科处项目与成果办 发布日期:2018-09-05 17:52:34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为进一步推动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语言文化交流合作,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总部)组织开展“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做好本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总部围绕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中的相关问题,编制了《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2018年度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

2.课题申报工作按照《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本年度拟设课题项目共28项,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等4类。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课题。

4.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采用公开申报和专家评审方式;委托项目由总部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委托专家团队实施。

5.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申请人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其中,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丰富的相关教学、科研、管理经历。

(4)申请人应组成课题组申报。申请人同年度作为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总部课题项目的申请。

(5)具有孔子学院和汉语国际教育相关工作经历的申请人优先考虑申报、立项。

(6)符合《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其他相关要求。

6.鼓励汉语国际推广基地优先组织课题申报。鼓励根据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相关领域研究人员加入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

7.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孔子学院建设和汉语国际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8.由各单位组织初审、统一报送,并将初审通过的课题制成汇总表,连同课题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总部。

9.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个责任单位同年度申请项目不超过3项。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10.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总部官网(http://www.hanban.org)下载。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原件须由申请人责任单位审核盖章,统一报送,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

11.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8年9月18日截止,过期报送一律不予受理。

12.获得立项的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将在总部官网上予以公布。

13.总部政策研究处负责有关具体事务。

社科处联系方式: 65105593(98) 殷铭泽 陈玉婷 石磊 cquskc@163.com

联系人:张悦、李璐

联系电话:010-58595775

电子邮箱:keti2018@hanban.org

邮寄地址:100088,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政策研究处(请于信封右上角注明“课题申报”字样)


社科处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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