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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科处项目与成果办 发布者:社科处项目与成果办 发布日期:2021-01-08 15:53:02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正式启动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切实组织好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在先前已启动申报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全面了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选题可以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中选择,也可以自拟题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2.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3.请申请人注意,在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中明确指出,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全国哲社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4.请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前认真阅读《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第2、3页的“填写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申请书》中已经填写的通用内容,无需修改。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活页》时,请勿删除表格内部自带的提纲。表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表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已经拟好,申请人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充。

5.请申请人填写经费预算前认真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正确填报经费预算(间接费用为总经费的30%,如总经费为20万元,间接费用为6万元;如总经费为35万元,间接费用为10.5万元)。

6.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获得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文科学院在站博士后,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申报。

鼓励非文科学院教师根据学科情况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促进跨学科研究。

7.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此前下达的申报指标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动员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作用和同行专家校内预评审把关作用,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书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以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申报指导

各相关单位应在本《通知》下发后及时开展申报指导工作,及时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保持沟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报培训会

社科处定于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在重庆大学A区国际会议厅组织召开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培训会。各相关单位应积极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人员参会,并于1月8日(星期五)17:00前向社科处报送参会人数。

(三)时间安排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月26日:各相关单位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辅导会;落实项目申报计划,整合研究团队,开展申报材料填报、同行专家一对一修改辅导工作。

2.2021年1月27日前:各相关单位务必将申报情况(包括申报人数和专家论证情况)以PDF形式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3.2021年1月28日-2月24日:申请人继续填写、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为提高申请项目的论证质量和立项率,各相关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书进行评审打分排序(评分标准按照《课题论证活页》打分标准进行),具体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申报者本人。

4.2021年2月24日-3月4日: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申报材料。科研秘书务必于3月5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人修改完善后的《申请书》及《活页》、单位预评选结果排序表(加盖单位公章)及其电子版、汇总表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原则上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社科处进行汇总后,进一步进行形式审查,录入申报系统并办理用印事宜。

三、其他事宜

1.学校非文科学院或其他单位人员根据自己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请于2021年1月25日前将《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cquskc@163.com,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审读,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2.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联系人:殷老师、石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65113130、65105598、65105593。

3.请校内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确保申报工作成效。

四、材料清单

(一)纸质版材料

1.《申请书》和《论证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一式五份,《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单位预评选结果排序表》加盖学院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1.《申请书》Word版本,命名方式为:“重庆大学-一级学科-申请人姓名”;

2.《论证活页》Word版本,命名方式为:“重庆大学-一级学科-申请人姓名-活页”;

3.《单位预评选结果排序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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