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决策咨询工作研究,提高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平,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办法》规定,经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第六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以及市外和境外的公民或组织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被采纳或结项,符合有关评奖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因特殊原因未参加上一次评奖申报,但已经产生了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研究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对已颁布实施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划等,以及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的科研成果,不再申报评奖。
(二)奖项设置
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成果总数不超过1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0%,二等奖不超过25%)。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研究成果应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研究对象,在决策咨询研究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对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已经或将会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被市委、市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采纳应用,经过实践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二)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对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好促进作用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三)虽未被政府部门采纳,但经专家评议确认,若被采纳应用将可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或者避免重大损失的研究成果。
申报成果必须是申报人及研究团队独立完成的成果,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三、申报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2017年5月23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第六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申报书》(下称《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成果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申报单位填写《第六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成果申报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统一报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审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组织处)。
(三)评选程序
1.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2.评审委员会专家以科学、负责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提出建议表彰名单。
3.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委员会对建议表彰名单进行评审,提出拟表彰名单,报市政府审定。
4.向社会公示拟表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奖金。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书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申报书》的填写注意事项,按要求认真填写,否则不予接受相关申报。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本)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二)附件材料
1.研究报告,一式五份。
2.成果应用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必须由应用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3.其它附件材料。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除研究报告外)需合订成册,一式五份。相关申报材料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
相关材料请在重庆社会科学院网(www.cqss.net.cn)和重庆智库网(www.cqfz.org.cn)下载。
六、联系方式
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奖办通讯地址:江北区桥北村27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科研组织处,邮编:400020,联系电话:86856422、86856437,电子邮箱:skykyc@tom.com。
社科处联系方式:65105593 65105598 殷铭泽 石磊 cqusk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