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重大校〔2015〕65号)的要求,现将本年度学校“科技创新专项”(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分类评价”原则,围绕科研发展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以提高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为目标,统筹安排经费分配和使用,分类组织实施和管理,重点支持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适度支持45周岁及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骨干教师。项目负责人同期承担自主科研项目限1项、在研自主科研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须按任务书约定结账结题。
二、项目设置
2015年度学校“科技创新专项”(人文社科类)项目类别设置四类:重大培育项目、跨学科研究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创新项目。
(一)重大培育项目
1.资助方向
为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而进行的前期培育。项目选题要瞄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和交叉、新兴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
2.申报要求及资助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45周岁以上的教师可以作为项目的财务负责人组建团队进行申报。
(2)进入学校限额推荐重大项目选题建议的“重大培育项目”资助2万元。进入当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指南的“重大培育项目”资助20万元。
(二)跨学科研究项目
1.资助方向
支持人文社科优秀青年教师跨学科研究,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领域开展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或以获取国家社科基金(含单列学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为目标,或培育教育部和国家级杰出青年人才和教育部及以上创新团队的引导项目。
2.申报要求及资助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科研业务关系须是在文科单位,并通过文科单位遴选申报。
(2)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每项资助8-15万元。
(三)后期资助项目
1.资助方向
为培育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对人文社科研究的精品力作给予资助。重点资助选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有独到创新之处,完成50%以上的优秀研究成果。
2.申报要求及资助
(1)项目负责人应是在职教师。45周岁以上的教师可以作为项目的财务负责人组建团队进行申报。
(2)项目负责人立项后1年内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
(3)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每部学术专著资助3万元,每套丛书资助5-10万元。
(四)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创新项目
1.资助方向
支持学校现有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含实验室)开展创新研究和创新能力建设。
2.申报要求及资助
(1)现有省部级重点基地(含实验室)自主设置项目(不超过3项),各基地(含实验室)围绕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自主组织项目遴选,并报社科处审核备案。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基地的专兼职人员。45周岁以上的教师可以作为项目的财务负责人组建团队进行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是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含实验室)。
(3)每个省部级重点基地(含实验室)资助15万元。
三、申报评审
1.选题:申请者应根据各学院、各基地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与团队建设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优势自主进行选题设计。
2.递交材料:除现有省部级重点基地(含实验室)资助类别外,其他类别的申报书需要提交纸质文本15份,同时提交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书、一览表的纸质文本由文科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社科处,并将其电子文本发至邮箱cquskc@163.com。
3.初审与推荐:本次申报采取自由申报、不设限额的方式,但相关各单位必须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包括申报资格审查),实行集中推荐。
4.初选:学校根据各类项目研究的具体要求,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初选,产生答辩候选项目。
5.答辩:学校聘请专家,组织答辩及会评工作。
6.公示:学校根据答辩评审结果,对拟资助立项的项目在社科处网站进行公示。
7.立项:学校根据公示结果对项目进行立项,下达合同任务书。
四、其他事宜
本次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17:00,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玉婷 石磊
电话:65105593 E-mail:cquskc@163.com
附件:
1.2015年人文社科类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
2.2015年人文社科类跨学科研究项目申请书
3.2015年人文社科类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4.2015年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创新研究项目申请书
5.2015年重庆大学人文社科类“科技创新专项”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