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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依法治校实践问题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7-07-03 15:33:40 阅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学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推进高校法律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的研究和实践,提高高校法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决定委托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治理研究中心,面向有关高校发布“高校依法治校实践问题研究”系列招标课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研究指南

课题研究目的:研究高等学校在办学和管理实践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其应对与防范措施。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入分析问题的成因与特点等,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防范的办法和机制,形成能够指导实践的成果。拟研究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领域的法律问题、风险特点及防范措施、制度建议等:

(一)学生管理

(二)人事管理

(三)合同管理

(四)教学科研活动的保护与防范

(五)知识产权保护

(六)科技成果转化

(七)财务管理

(八)后勤管理与服务

(九)基建工程

(十)对外合作办学

(十一)资产经营与处置

(十二)校园安全

上述每个研究领域涉及的相关课题,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课题申报说明

(一)申报主体

申报课题的高校须设有专门的法务部门(机构)或法律顾问(单位)。课题一般应由高校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单位)牵头组织本校相关专家和研究力量组成研究团队,研究人员的组成应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可根据上述研究方向自行确定课题名称。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经研究中心同意,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课题研究要紧密结合我国高校法律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聚焦实践问题和工作需要,注重对策举措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打造体现我国高校法律制度建设领域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和创新举措。

3.课题的最终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报告、相关政策建议、制度草案等。所有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教育部所有。未经教育部政法司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公布课题进展及课题成果。

4.原则上一个申请人(或单位)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与其他单位组织的课题研究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责任人相关课题的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三年内不得再参加教育部政法司组织的课题申报。

5.每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控制在2至5万元之间。申报人须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立项后依法依规合理使用课题经费。

(三)申报起止日期

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校内截止日期:2017年7月19日。

(四)报送材料

请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课题申报书(签名、盖章后)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与《高校法务部门(机构)及法律顾问单位调查表》寄至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治理研究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xxzl@mail.ccnu.edu.cn。电邮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姓名-2017年课题申报书”。

(五)联系方式

社科处:65105593 65105598 殷铭泽 石磊 cquskc@163.com

联系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学校治理研究中心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联系人:郑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67868002,18971633356,18674060099

社科处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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