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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科处 发布者:社科处项目与成果办 发布日期:2018-04-26 16:36:29 阅读次数:

各文科单位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重大校〔2018〕122号)的相关要求,现启动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校 “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和“平台成果培育专项”(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的原则,为更好地实现学校整体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发挥科研顶层设计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统筹安排经费分配和使用,分类组织实施与管理。

二、申报条件

1.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项目研究周期)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

2.重点支持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优秀青年教师。

3.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业务关系应属于文科学院,并具备学院推荐资格。

4.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题目不能与同年度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学部)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

三、项目设置

2018年度“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人文社科)项目类别设置三类: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项目、原创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科研能力提升基础性项目。

2018年度“平台成果培育专项”(人文社科)项目类别设置二类:重大项目与成果培育项目、基地平台建设创新项目。

(一)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1.前沿交叉学科(跨学科)研究项目

(1)资助方向

支持人文社科优秀青年教师进行前沿交叉学科(跨学科)研究,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领域开展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前瞻性研究,或以获取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为目标,或培育教育部和国家级杰出青年人才和教育部及以上创新团队的引导项目。

(2)申报要求及资助

第一、选题需具有明显的前沿性、交叉性等研究特征。

第二、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每项资助一般为10-15万元。

2.原创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

(1)资助方向

培育人文社科具有原创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重点资助“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的原创性研究。

(2)申报要求及资助

第一、选题需具有原创性、基础性等研究特征。

第二、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每项资助一般为15-20万元。

3.科研能力提升基础性项目

各文科单位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重大校〔2018〕122号)组织实施。

二)平台成果培育专项

1.重大项目与成果培育项目

(1)资助方向

为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产出重大科研成果而进行的前期培育。项目选题要瞄准国际国内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前沿,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和交叉、新兴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

(2)申报要求及资助

第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进入2018年学校限额推荐重大项目选题建议的“重大培育项目”资助0.5万元。当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并被学校推荐报出,对成功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重大科研成果培育资助20万元,对未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前期培育资助5万元。

2.基地平台建设创新项目

(1)资助方向

支持学校现有重点基地平台(重点平台是指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基地(含培育基地)、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重点培育基地、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庆市社科普及基地、校级重点基地、新型智库)开展创新研究和创新能力建设。

(2)申报要求及资助

第一、现有各级重点基地平台自主设置项目(不超过2项),各重点基地平台主任负责围绕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并结合智库建设需求自主组织项目遴选,并报社科处审核备案。

第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重点基地平台的专兼职人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是该重点基地平台。

第三、每个重点基地平台资助经费根据2017年度任务执行情况及学校经费安排情况来确定。

三、申报评审

1.选题:申请者应根据各学院、各重点基地平台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研究方向与团队建设的实际需求,结合自身优势自主进行选题设计。

2.递交材料:除“平台成果培育专项”、“学院科研能力提升基础性项目”资助类别外,其他类别的申报书需要提交纸质文本15份,同时提交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书、一览表的纸质文本由文科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社科处,并将其电子文本发至邮箱cquskc@163.com

3.初审与推荐:本次申报采取自由申报、不设限额的方式,但相关各单位必须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包括申报资格审查),实行集中推荐。

4.初选:学校根据各类项目研究的具体要求,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初选,产生答辩候选项目。

5.答辩:学校聘请专家,组织答辩及会评工作。

6.公示:学校根据答辩评审结果,对拟资助立项的项目在社科处网站进行公示。

7.立项:学校根据公示结果对项目进行立项,下达合同任务书。

四、其他事宜

本次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17:00,过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殷铭泽 陈玉婷 石磊

电话:65105593 65105598 E-mail:cquskc@163.com


社科处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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