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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科处 发布者:社科处项目与成果办 发布日期:2018-12-27 16:15:28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正式启动了201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为切实组织好我校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在先前已启动申报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全面了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选题可以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中选择,也可以自拟题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均可申报。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5日后出生)。

3.请申请人注意,在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的限定情形中,对“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规定中明确指出,“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3月5日前已向全国哲社工作办公室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这是今年限制性申报规定的一个新变化。

4.请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前认真阅读《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第2、3页的“填写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申请书》中已经填写的通用内容,无需修改。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活页》时,请勿删除表格内部自带的提纲表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表七“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已经拟好,申请人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充。

5.请申请人填写经费预算前认真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正确填报经费预算(间接费用为总经费的30%,如总经费为20万元,间接费用为6万元;如总经费为35万元,间接费用为10.5万元)。

6.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获得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文科学院在站全职博士后(师资博士后)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申报。鼓励非文科学院教师根据学科情况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促进跨学科研究

7.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此前下达的申报指标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动员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作用和同行专家校内预评审把关作用,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书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以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申报成功率。

8.社科处将继续在学院评审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的意愿从学校层面组织专家审读,申请人根据学院的通知合理安排时间,保证及时提交申请材料。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申报动员会

各相关单位应在本《通知》下发后及时开展申报动员工作,及时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保持沟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报培训会

根据重庆市社科规划办对全市申报培训工作的统一安排(2019年1月10日上午8:30-12:00,地点在重庆市委党校。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社科处将统一组织我校申报人员前往参加培训,同时在校内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申报培训活动。

(三)时间安排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月15日:各二级单位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动员会;落实项目申报计划,整合研究团队,开展申报书填报工作。

2.2019年1月21日前:申报人员务必将《课题论证活页》的电子版发至学院科研秘书邮箱,各二级单位组织专家预评审并返回修改意见。

3.2019年1月22日-2月26日:申请人继续填写、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为提高申请项目的论证质量和立项率,各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书进行评审打分排序(评分标准按照《课题论证活页》打分标准进行),具体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申报者本人。在此期间,社科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专家审读并返回修改意见。

4.2019年2月27日-3月4日: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申报材料。科研秘书务必于3月5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人修改完善后的《申请书》及《活页》、单位预评选结果排序表(加盖单位公章)及其电子版、汇总表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原则上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社科处进行汇总后,进一步进行形式审查,录入申报系统并办理用印事宜。

三、其他事宜

1.学校非文科学院或其他单位人员根据自己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cquskc@163.com,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审读,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2.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联系人:陈玉婷、殷铭泽、石磊;联系电话:65105593(5598)。

3.请各学院务必于2019年1月4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名单及学院学术委员会集中初评时间安排表报送社科处上述邮箱,社科处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参加学院初评会。

4.请校内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确保申报工作成效。

四、材料清单

纸质版材料:

1.《申请书》和《论证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一式五份,《课题论证》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单位预评选结果排序表》加盖学院公章

电子版材料:

1.《申请书》Word版本,命名方式为:“重庆大学-申请人姓名”;

2.《论证活页》Word版本,命名方式为“重庆大学-申请人姓名-活页”;

3.《单位预评选结果排序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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