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和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理论创新、知识创新、实践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社科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为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申请的类别及范围
本次项目类别分为年度项目、中特理论项目和抗战工程项目。
年度项目主要资助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基础研究,以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应用研究。本次申报包括重大、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
中特理论项目主要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019年全国两会精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等开展研究,重点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中国成立70年我国有关领域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等有关内容。本次申报为重点项目。
抗战工程项目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日战争研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抗战大后方历史,突出中国共产党是抗日战争的中流砥柱、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世界反法西斯东方战场等问题。着重在大后方政治、军事、外交、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开展研究。本次申报包括重点和一般项目。
三、项目申请的学科范围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学科分类,即马克思主义·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人口学、统计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到前述相关学科。
四、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推荐;
(三)申请重大项目者,须具有正高职称,且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重点项目者,须作为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80年5月5日以后出生);
(四)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参加其他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申报;
(五)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限制申报情形
(一)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
(二)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
以上未结项指在2019年4月30日还未完清结项手续的。
六、申报途径
各社科单位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各区县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地社科联申请;各社科社团会员可通过其社团申请;其他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
七、申报程序
(一)填写材料
1.项目申请人通过“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在线申报(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cqskl.com/“项目规划管理系统”进入)。
2.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填报(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填报)。
3.申请人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填写。
(1)申请年度项目的,在项目类型中选择“年度-XX”;申请中特理论项目的,在项目类型中选择“中特理论-XX”;申请抗战工程项目的,在项目类型中选择“抗战工程-XX”。
(2)“项目论证”部分和“项目论证活页”,下载相应模块填写后上传。
(二)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
(三)材料报送
1.申请人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填写完成后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所在单位所有申请人的申报信息审核后提交;
2.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在系统中下载不同类别的《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
(1)年度项目报市社科联规划评奖办;
(2)中特理论项目报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3)抗战工程项目报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3.按照附件中的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八、申报时间
项目申请人填报材料校内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5日17:00;
社科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