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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 发布者:社科处项目与成果办 发布日期:2020-11-19 17:41:49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2020年11月18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为切实组织好我校对本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动员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确保申报工作成效。

各相关学院应在本《通知》下发后及时开展申报动员工作,及时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保持沟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报培训

社科处将组织项目申报经验交流及培训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各二级单位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动员会;落实项目申报计划,整合研究团队,开展申报书填报工作。同时,报送本学院申报人信息报给社科处。

2.2020年12月31日前:社科处协调各相关学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申报书的论证,申报人根据修改意见进行继续修改、完善。

3.2021年1月1日-1月7日:申报人继续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在此期间,社科处项目管理人员会跟踪每位申报人并进行申报细节指导。

4.2021年1月8日:申请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www.npopss-cn.gov.cn)进行网上填报。按照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盖章页的PDF)。

5.2021年1月9日-1月10日:社科处项目管理人员在申报系统进行审核并提交重庆市社科规划办。如果有修改意见,项目申请人根据反馈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提交。学院科研秘书务必于1月10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人最后版的《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其电子版、汇总表报送社科处项目办。社科处进行汇总后,上报重庆市社科规划办。

四、其他事宜

1.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具体申报通知及附件详见社科处网站(http://skc.cqu.edu.cn)。联系人:陈玉婷、殷铭泽、石磊;联系电话:65105593(5598)。

2.请各学院务必于2020年11月25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名单及学院组织的专家论证时间安排报送社科处上述邮箱,社科处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参加学院论证会。

五、材料清单

1.纸质版材料。

(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1份。

(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1份。

2.电子版材料。

(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Word版本,命名方式为:“重庆大学-申请人姓名”;

(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excel版本。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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