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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者:社科处项目与成果办 发布日期:2021-02-04 14:50:41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促进重庆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与类别

(一)课题选题

根据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和课程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编制《重庆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本年度只设重大、重点课题选题指南(重大课题指南另行公布),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二)课题类别

2021年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1.《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重大课题招标公告》另行发布。

2.重点课题必须依据《课题指南》,申报者根据研究专长和基础,选取不同视角和切入点进行研究。

3.一般课题不设具体指南,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鼓励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鼓励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研究。

二、资助标准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对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为8万元/项,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项。申请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一般课题研究经费由申请者所在单位承担。

三、完成时限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应有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书面推荐。边远地区申报者因特殊情况也可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推荐。

(二)为避免重复立项,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

2.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通过“重庆教研网”首页的“市规划办”栏目,点击左侧“科研管理”图标,进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并经二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填报。

2.二级管理部门依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课题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内容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的课题提交至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五、申报时间

(一)课题申请人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17:00

社科处联系人:陈老师 65105593

申报系统联系人:易俊杰 15828452015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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