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科学院:
根据《重庆大学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现就学校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严格绩效管理,着力培育产出高质量成果
各学院应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发展重点,加强前瞻性部署,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切实开展好有组织的科研。项目申报遴选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研究内容、预期目标、考核指标等严格把关。项目实施中应切实加强全过程管理与服务,严把项目质量关,确保项目实施绩效,培育产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年度绩效评价中应认真总结年度工作,凝练好专项成果。基础文科振兴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其他类别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2.严格经费管控,确保经费效益及使用进度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严谨性、时效性,谨遵财政部、教育部、学校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经费管控。学校相关部门将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检查各单位各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对违规失范项目将冻结、取消其经费使用并追究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责任。
为保证经费使用进度符合上级部门要求,各相关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力推进项目实施和经费执行进度,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各项目在6月15日、9月15日、11月15 日等时间节点,经费执行进度应分别不低于30%、50%、75%。经费执行差的项目,学校将冻结经费或终止项目实施。
3.坚守学术道德,弘扬学术诚信
各单位及项目团队应严格遵守《重庆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重庆大学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禁抄袭、剽窃、侵占、伪造、买卖、代写等科研失信行为。学校对学术道德、学术诚信问题“零容忍”“一票否决”,将严肃处理科研失信行为相关责任主体。申报项目不得与已获得政府、企业、学校等支持的项目重复或雷同,违者严肃处理。
4.做好数据、资料管理
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过程管理资料等,由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妥善管理备查。受资助项目应做好研究的原始记录,由项目负责人妥善保存,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检查落实。
二、申报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重复资助,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和完成已有的科研任务,同时充分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的培育功能,对本次项目申请作如下规定。
1.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项目研究周期)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项目申报。
2.重点支持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优秀青年教师。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有被终止或按结项处理情形的,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4.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业务关系应属于文科学院,并具备学院推荐资格。
5.本次项目申报的选题原则上从发布的《课题指南》中选择。自拟题目申报的,不能与已立项资助和同年度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学部)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等项目的内容相同或相近。
三、项目设置
1.学院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支持文科学院围绕学校“十四五”人文社科科研发展战略,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发展实际,组织开展科研创新。重点支持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优秀成果奖项等申报策划与组织,增强学院和学科科研基础和创新活力,促进“一流学科”建设。
优先支持45岁以下优秀青年教师、在校优秀学生承担、参与此类项目,提高科研创新能力,支持科教融合,彰显科研育人成效,培养科研创新生力军。(此类项目由各文科学院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2.基础文科振兴研究项目
鼓励基础文科教师立足中国实践、树立国际视野,挖掘具有世界价值的文化宝藏,以新视角、新方法开展创造性探索研究,提出原创性概念、理论和方法。聚集力量、积累优势,探索跨学科与跨文化交叉融合的特色基础性研究。(根据《重庆大学基础文科振兴行动计划》(重大校发[2020]119号),由相关学院、学部、社科处共同组织遴选立项项目)
3.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
实施学校人文社科重大研究培育计划,进一步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高水平人文社会科学,实现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高重大学术命题质量,增强人文社科重大研究能力,提升科研综合核心竞争力,带动学科加快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对符合学科高水平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选题、申报等进行前期培育资助。(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4.高质量成果培育项目
实施学校人文社科高质量成果培育计划,加大学术精品培育支持力度,高标准遴选培育精品成果,着力推出一批对思想引领和文化传承创新具有重大影响力标志性成果、经典(丛书)传世佳作。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经典学术著作(丛书)的品牌影响力。
此类项目同时资助选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独到创新之处、并已完成5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科基础研究优秀学术成果。(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5.交叉研究培育与应用研究提升项目
定向支持依托学校人文社科优势特色学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拓宽研究领域,在文、史、哲、经、管、法、艺术学科研究领域形成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新增长点。
重点支持面向国家战略、区域、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深化政产学研用合作,提出创新性的理论观点和解决方案,深度拓展和提升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能力。
6.高端智库培育项目
重点支持校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科研平台围绕依托建设学科发展规划和重点研究方向,主动对标高层级平台要求开展培育建设,提升支撑学科高水平创新发展能力和咨政服务水平。
对照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标准,聚焦解决重大前沿学术问题和现实需求组织培育。
对照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结合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科研范式变革及发展需求开展培育。
对照国家高端智库的要求,围绕国家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等方面要求进行培育。
对照国家协同创新中心(文化传承类)的建设条件,围绕面向国际学术前沿、突出协同创新、促进学科间的相互渗透与交融等方面开展培育。
四、申报评审
1.项目选题。交叉研究培育与应用研究提升项目原则上项目申报者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选题。
2.提交材料。除“高端智库培育项目”资助类别(申报书5份)外,其他类别项目的申报书须提交纸质文本1份。交叉研究培育与应用研究提升项目须提交项目论证活页纸质文本3份。同时提交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书、活页、申报一览表的纸质文本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社科处,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邮箱:cquskc@163.com。高端智库培育项目申报材料交社科处215办公室卢锐老师。
3.初审与推荐。本次申报采取自由申报、不设限额的方式,各学院组织进行初审(包括申报资格审查),实行集中推荐。
4.初选。学校根据各类项目研究的具体要求,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初选,产生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的候选项目。
5.评审。学校委托第三方进行匿名评审。
6.公示。由学校人文社科科研专委会复审匿名评审结果,对拟立项资助的项目在社科处网站进行公示。
7.立项。根据公示结果对项目进行立项,下达合同任务书。
五、其他事宜
本次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17:00,过期不予受理。
高端智库培育项目联系人:卢锐 65105591
其他类别项目联系人:陈玉婷、殷铭泽、石磊;联系电话:65105593、65113130、65105598;E-mail:cquskc@163.com。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