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正式启动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切实组织好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在《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重大校办〔2021〕145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全面了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选题可以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中选择,也可以自拟题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2.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3.请申请人注意,在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中明确指出,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4.请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前认真阅读《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第2、3页的“填写说明”和“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申请书》中已经填写的通用内容,无需修改。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活页》时,请勿删除表格内部自带的提纲。表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表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已经拟好,申请人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充。
5.请申请人填写经费预算前认真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正确填报经费预算(间接费用为总经费的40%,如总经费为20万元,间接费用为8万元;如总经费为35万元,间接费用为14万元)。
6.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人需登陆我办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
7.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获得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文科学院在站博士后,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申报。
鼓励非文科学院教师根据学科情况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促进跨学科研究。
8.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动员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作用和同行专家校内预评审把关作用,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书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以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申报指导
各相关单位应在本《通知》下发后及时开展申报指导工作,及时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保持沟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二)申报培训
根据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重庆市社科规划办本年度不再组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动员培训会。
为帮助广大教师对本年度社科基金申报及有关情况有更加清楚、系统、全面的了解和把握,有针对性地做好申报工作,社科处订购了重庆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编写的《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导手册》,各文科学院科研秘书应及时与社科处相关工作人员(殷老师,65113130;石老师,65105598)联系领取。
在整个项目申报与组织过程中,社会科学研究处将根据申报工作进度,组织专人到各学院督促检查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二)时间安排
1.初稿及第一次专家论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2月9日):各相关单位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辅导会;落实项目申报计划,整合研究团队,开展申报材料填报、第一次同行专家一对一修改辅导工作。1月25日前各相关单位务必将申报情况(包括申报人数和专家论证安排情况)以PDF形式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2.第二次专家论证(2022年2月10日-2月20日):申请人根据同行专家评审意见继续填写、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于2月18日前完成修改,由学院统一提交学部组织第二次专家论证、修改。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的申报书提交社会科学学部。
3.第三次专家论证(2022年2月21日-3月1日):申报者在根据第二次专家论证返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社会科学研究处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三次修改、论证并及时反馈申报者继续修改、完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最后形式审查。
4.定稿及材料报送(2022年3月2日-3月16日):申报者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网审通过后及时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为提高申请项目的论证质量和立项率,各相关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书进行评审打分排序(评分标准按照《课题论证活页》打分标准进行),具体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申报者本人。科研秘书务必于3月16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人修改完善后的《申请书》、单位预评选结果排序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社科处,社科处原则上不直接受理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社科处进行汇总后,进一步进行形式审查。
三、其他事宜
1.学校非文科学院或其他单位人员根据自己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请于2022年1月25日前将《课题论证活页》电子版发送到社科处邮箱cquskc@163.com,社科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审读,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2.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联系人:殷老师、石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65113130、65105598、65105593。
3.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小组,根据上述安排,积极谋划、充分动员,精心组织、分类申报,挖掘存量、做优增量,确保申报工作成效。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