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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科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科处 发布者:项目与成果办 发布日期:2022-04-21 09:45:41 阅读次数:

各文科学院:

根据《重庆大学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学校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社科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强化项目目标管理,确保专项绩效产出

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创新思路、科学谋划,积极主动开展有组织科研;要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项目申报遴选,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各项目研究内容、预期目标、考核指标等严格把关;要做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与服务,严把项目质量关,确保项目绩效,培育产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基本科研业务费绩效评价要求,保质保量收集、凝练好典型科研培育、青年人才培养、自主选题典型、优势方向和团队培育、科教协同、社会服务贡献、后续获得资助等案例、情况(见附件1)。

所有项目均遵循自愿申报、择优支持原则,均应服从项目管理,均应认真实施并确保绩效产出。

2.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经费合理规范高效使用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经费使用的规范性、严谨性、时效性,谨遵财政部、教育部、学校等的要求,做好项目经费监管。学校将组织检查各单位、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并将对出现问题的项目及其组织实施单位问责追责。

3.弘扬科学精神,坚守学术道德

严格遵守《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重庆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试行)》《重庆大学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禁抄袭、剽窃、侵占、伪造、买卖、代写、重复申报等科研失信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票否决”,严肃处理科研失信行为相关责任主体。

申请项目及所研究的内容必须是未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违者严肃处理。

4.做好数据、资料管理

项目申请书、项目任务书、过程管理资料等,由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妥善管理备查。

受资助项目应做好研究的原始记录,由项目负责人妥善保存,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检查落实。

二、申报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重复资助,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和完成已有的科研任务,同时充分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的培育功能,对本次项目申请作如下规定:

1.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项目研究周期)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项目申报。

2.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申报截止时间为准)人文社科优秀青年教师。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有被终止或按结项处理情形(未满三年)的,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4.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业务关系应属于文科学院,并具备学院推荐资格。

5.本次项目申报的选题原则上从发布的《课题指南》中选择自拟题目申报的,不能与已立项资助和同年度申请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学部)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等项目的内容相同或相近。

三、项目设置

(一)青年教师与学生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重点支持各学院开展学科下的自由科学探索、服务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的咨政信息选题策划等,包括:

1.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青年教师科研启动种子基金作用,支持 40 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围绕学校“十四五”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开展科技研究,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以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为指引,支持在校优秀研究生、本科生深度参与科研活动,提升基本科研能力,鼓励培育国家级双创奖,各学院至少组织 1-2 项(教职工人数超过 100 人的学院至少 3 项)。由各文科学院组织实施。

2.落实“重庆大学基础文科振兴行动计划”,设置基础文科振兴研究项目。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社会科学以及交叉学科的基础性研究,坚持世界一流标准,开展原创性研究和探索,提升基础研究创新能力等。由社科处、人文学部组织实施。

(二)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

实施学校人文社科重大研究培育计划,进一步推动学校建设和发展高水平人文社会科学,实现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高重大学术命题质量,增强人文社科重大研究能力,提升科研综合核心竞争力,带动学科加快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对符合学科高水平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选题、申报等进行前期培育资助。

(三)高质量成果培育项目

实施学校人文社科高质量成果培育计划,加大学术精品培育支持力度,高标准遴选培育精品成果,着力推出一批对思想引领和文化传承创新具有重大影响力标志性成果、经典(丛书)传世佳作。重点资助选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独到原始创新之处,未受任何项目资助并已经完成5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科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专著。

(四)交叉研究培育与应用研究提升项目

定向支持依托学校人文社科优势特色学科,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拓宽研究领域,在文、史、哲、经、管、法、艺术学科研究领域形成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新增长点。

重点支持面向国家战略、区域、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深化政产学研用合作,提出创新性的理论观点和解决方案,深度拓展和提升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能力。

(五)高端平台(智库)能力提升项目

重点支持现有校级及以上平台(基地/实验室/智库)结合新形势和新任务聚焦研究方向,围绕强化学科发展及科研团队培育建设、研究解决重大前沿学术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促进人文社会科学与理工学科交叉协作、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及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阐释、全面提升科研咨政育人水平等方面积极创建发展,对标高层级平台培育文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高端智库,加强学校人文社科一流平台建设,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形成高端平台建设新格局。

四、申报评审

1.项目选题: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和交叉研究培育与应用研究提升项目原则上项目申报者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选题。

2.提交材料:除“高端平台(智库)培育项目”资助类别(申报书5份)外,其他类别项目的申报书须提交纸质文本1份。有论证活页填写要求的项目类别,须提交项目论证活页纸质文本3份。同时提交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书、活页、申报一览表的纸质文本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社科处,同时将电子文本发至邮箱:cquskc@163.com。

3.初审与推荐:本次申报采取自由申报、不设限额的方式,各学院组织进行初审(包括申报资格审查),实行集中推荐。

4.初选:学校根据各类项目研究的具体要求,对受理的项目进行初选,产生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的候选项目。

5.匿名评审:学校委托第三方进行匿名评审。

6.公示:由学校人文社科科研专委会复审匿名评审结果,对拟立项资助的项目在社科处网站进行公示。

7.立项:根据公示结果对项目进行立项,下达合同任务书。

五、其他事宜

本次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5日(星期四)17:00,过期不予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陈玉婷、殷铭泽、石磊;联系电话:65105593、65113130、65105598;E-mail:cquskc@163.com。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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