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近年来,我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日益规范,项目完成质量逐年提升,但是经审计还存在部分项目逾期未结题、项目管理手续不完善等问题。为落实审计整改任务,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集中清理及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截至2017年6月30日,按照立项合同达到结题时限的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理。各高校要对照历年计划下达文件和项目立项合同,对按期应结题项目和所有逾期未结题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并与项目负责人沟通了解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清理汇总表(附件1),于2017年9月29日前将纸质件传真至60393086,电子文档发送至57060927@qq.com。
(二)集中审核。我委对各高校报送的项目清理汇总表进行审核确认,并下达应结题清单。各高校对照清单开展项目结题审核工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结题审核:
1.未达到结题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2);
2.研究成果及其证明材料不真实、不完整;
3.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三)学校报送。学校集中审核通过者,由各高校按照我委《关于集中开展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7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7〕85号)要求,于2017年10月20日-11月20日集中报送结题材料。
(四)总结报告。清理结题工作完成后,各高校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针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委。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次清理工作是落实审计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分管领导亲自抓,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工作指导,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时间、条件上提供保障,确保项目清理工作全覆盖,做到应结题尽结题、不留遗留问题。对经过本次清理还存在2014年以前立项的应结题未结题项目且未被清理出者,一经审计发现,将追究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
(二)把握要求,扎实推进。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准确把握工作要求,认真完成清理结题各项工作。对本次清理中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各高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项目负责人认真整改:对通过整改、预期能够满足结题条件者,项目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我委申请延期结题,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对通过整改、确实无法达到结题条件者,作撤项处理,项目经费留作校级社科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并对应减少项目所在高校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名额;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举一反三,加强管理。此次项目清理到期结题率低于80%的高校,我委将减少其年度项目申报指标。各高校要通过清理举一反三,切实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制度办法,加强项目研究过程管理,督促科研人员按进度完成各项研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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