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委宣〔2017〕9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度重庆市重大实践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简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在重庆大地上”这个主题,围绕“一个目标”“两点定位”“四个扎实”的要求选题,重点围绕推进改革、改善民生、精准脱贫精准扶贫、交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旅游产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突出应用性、对策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一)原则上应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且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三)申请重点项目及以上者,一般应作为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项目;
(四)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类别的市社科规划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市级社科规划项目研究;
(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在所负责的项目结项前不得提出申请。
三、申报途径
各社科单位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区县(自治县)及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可通过所在单位办公室申请;其他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申请。
四、申报程序
(一)填写材料
项目申请人填报重庆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见附件),申报书和汇总表可在重庆市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
(二)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等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三)上报材料
申请人将1份纸质件盖章后交到社科处,电子文档(文件名注明某某重大项目申报)报社科处邮箱。
社科处电子邮箱:cquskc@163.com。联系人及电话:石磊 陈玉婷 殷铭泽 65105593 65105598
五、申报时间
校内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上午11:00
社科处
201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