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组织开展2015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06-16 15:26 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及相关专家:

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2015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和我市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社科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申请的选题要求

项目申请人按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5年度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选题指南》规定了本年度规划项目研究的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应在相关选题范围内,结合自己的前期研究进行申报,学科归属依据研究的主要内容,符合“相近”原则。

重点研究选题、重要研究方向原则上按《选题指南》原题申请;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按《选题指南》条目方向自主拟定选题;符合《选题指南》指导思想,有重要实践意义的自选项目也可申请;基础研究项目的申请要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发展趋势拟定选题,强调学术创新。

三、项目申请的学科范围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此次项目申请的学科共有13个,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伦理)、政治学(党建)、经济学、社会学、传播学与新闻学(图书情报)、教育学、中外文学、语言学、艺术学、法学、历史学(党史)、管理学等学科;其他学科按相近原则归并到前述相关学科。

四、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工作,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三)申请重点项目者,须作为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

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参加其他项目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研究;

(五)项目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项目申请人的限制条件

(一)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

(二)承担各类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尚未结项的。

以上未结项指在2015年6月30日还未完清结项手续的。

六、申报途径

各社科单位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各区县申请人通过所在地区社科联申请;各社科社团会员可通过其社团申请;其他申请人可直接向市社科规划办申请。

七、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请通过网上进行申报。

(一)填写材料

1.项目申请人通过“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市社科联网站http://www.cqskl.com/界面的“快捷服务区”中“规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

2.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经社科处审核通过后,即可按照提示填写申报材料。申请经费请参照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6)。

(二)信誉保证及单位审核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本通知要求和填写提示等严格把关,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内容的完整性,特别是对以往承担项目情况、前期研究成果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三)上报材料

申请人在“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中填写完成后确认提交;社科处将对所在单位所有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审核后确认提交;

八、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提交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立项通知发布之后;

2.项目申请人填报材料网络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7月5日24:00。

社科处联系电话:65105593,65105591。

电子邮箱:cquskc@163.com 。

附件:

1.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5年度选题指南

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项目论证部分”

3.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论证活页”

4.2015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

5.“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6.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