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大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06-13 08:45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努力实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新突破,需要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深入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以科学态度和专业精神策划和推进各项改革,使改革方案、改革措施、改革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选择八个重大改革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1.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研究。

2.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研究。

3.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研究。

4.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研究。

5.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6.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研究。

7.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和制度机制研究。

8.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新机制问题研究。

四、具体要求

1.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五、申请、评审事宜

1.申请单位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并于2014年6月27日前将纸质件一份提交社科处,电子文档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quskc@163.com

3.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重点评估课题研究方向是否可以为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工作提供参考,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于2014年7月15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六、课题进度要求

1.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14年7月25日前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签订项目协议书。

2.承担单位应于2014年8月1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大纲,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审查。

3.承担单位根据审查结果,对研究大纲进行修改完善,于2014年9月底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提交中期研究报告,并根据要求做好中期成果汇报的准备。

4.承担单位根据中期评审反馈意见深化研究成果,于2014年11月底前提交最终研究报告。

5.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重大课题验收相关管理办法,对最终研究报告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正式向承担单位印发结题报告书。

七、课题研究经费

根据课题研究具体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一般在10万元左右)。

联系电话:王奕 陈玉婷 石磊 65105598 65105593

邮箱:cquskc@163.com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改革研究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