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者:殷铭泽 发布日期:2025-03-25 10:46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正式启动了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为切实组织好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校内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全面了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一)主要新变化

1.进一步细化、明确重点研究方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史料收集整理与研究,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

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本质要求、世界意义,国际变局、新科技革命给中国式现代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繁荣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生态文明,数智社会治理,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城市化和城市治理,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健康中国,人口战略,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边疆治理与边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安全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践行“三大全球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文明交流互鉴,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中国文化史、学术史和思想史,重要文献史料整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史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古典学研究,古代文明起源,近代大国崛起,世界现代化历程,世界战争史、殖民史、宗教史和政治思想史,重要区域和国家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基础理论、学科史、方法论、前沿问题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研究,各学科建设自主知识体系的原创性概念、命题和理论研究等。

2.学科设置调整

主要是在原有23个申报学科的基础上,增加了“古典学”和“科学技术与社会”两个学科,并对部分学科名称作了调整。请各申请人仔细阅看新的学科设置,按照新的学科领域设置申报。

(1)一级学科变化:“马列·科社”调整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调整为“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体育学”调整为“体育学与健康管理”;

(2)二级学科变化:“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研究”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新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健康中国建设”、删除“计划生育学”。

3.突出问题意识

今年要求申请人在课题论证中提交《选题说明》(具体位置在申请书第二部分及课题论证活页第一条,不超过300字),简要介绍选题研究的具体问题、研究视角和核心概念。《选题说明》将作为项目评审中的重要内容。

(二)申请人须具备条件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课题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25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4月25日后出生)。

3.西部项目:符合1或2条件,且申请单位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执行的部分科研单位。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年4月25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三)申报限制条件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4月25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8.立项后凡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前认真阅读《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第2、3页的“填写说明”“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申请书》中已经填写的通用内容,无需修改。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和《活页》时,请勿删除表格内部自带的提纲。表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和表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已经拟好,请申请人直接使用。

2.请申请人填写经费预算前认真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正确填报经费预算(间接费用为总经费的40%,如总经费为20万元,间接费用为8万元;如总经费为35万元,间接费用为14万元)。

3.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人需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

4.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获得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文科学院在站博士后弘深青年教师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申报。

鼓励非文科学院教师根据学科情况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促进跨学科研究。

5.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动员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作用和同行专家校内预评审把关作用,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书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以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申报成功率。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申报指导

各相关单位应在本《通知》下发后及时开展申报指导工作,及时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保持沟通,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在整个项目申报与组织过程中,社会科学研究处将根据申报工作进度,组织专人到各学院督促检查申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二)时间安排

1.第一次专家论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544各相关单位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辅导会;落实项目申报计划,整合研究团队,开展申报材料填报、第一次同行专家一对一修改辅导工作。4月5日前各相关单位务必将申报情况(包括申报人员名单、题目和专家论证安排情况)以PDF形式发送至社科处邮箱。

2.第二次专家论证202545日-411申请人根据同行专家评审意见继续填写、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并于4月11日前完成修改,由学院统一提交学部组织第二次专家论证、修改。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的申报书提交社会科学学部。

3.第三次专家论证(2025412日-418申报者在根据第二次专家论证返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社会科学研究处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三次修改、论证并及时反馈申报者继续修改、完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最后形式审查。

4.定稿及材料报送(2025419日-421申报者进一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务必于4月21日前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网审通过后及时向学院科研秘书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为提高申请项目的论证质量和立项率,各相关单位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人员的申报书进行评审打分排序,具体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申报者本人。科研秘书务必于421日前,将本单位预评选结果排序表(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书纸质版报送社科处

三、其他事宜

1.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联系人:殷老师、陈老师、卢老师;联系电话:65113130、65105593、65113132。

2.请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小组,根据上述安排,积极谋划、充分动员,精心组织、分类申报,挖掘存量、做优增量,确保申报工作成效。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