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古蜀文明与冷门绝学研究”重大专项申报公告
信息来源: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发布者:陈玉婷 发布日期:2024-02-20 13:49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经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面向全国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古蜀文明与冷门绝学研究”重大专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关于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要求,深化古蜀文明和冷门绝学研究,更好推动古蜀文明融入当代、冷门绝学传承有序,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巴蜀风格哲学社会科学体系。

二、项目数量与资助强度

本批次重大专项分为学术团队项目和学者个人项目两个类别,拟共立项15项,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其一申报。原则上同一选题只立项1项。评审过程中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学术团队项目资助强度为每项50万元,学者个人项目资助强度为每项20万元。

资助资金采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预算制。项目申请人应遵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有效。

三、申报对象和资格要求

面向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人员组织申报,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责任单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本批次重大专项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请学术团队项目的资格条件:1.首席专家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从事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申请学者个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职务),本批次申报只能参与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项目。

(五)在研的(2024年5月1日前未提交结项申请)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主持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四、选题指南

《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古蜀文明与冷门绝学研究”重大专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围绕古蜀文明设立10个方向性选题,申请人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其中1个选题,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进一步聚焦选题内容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但不得改变研究内容。冷门绝学不设立选题,申请人可聚焦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冷门绝学,结合自身科研优势自拟选题进行申报。

五、工作安排

(一)申报方式:申请人和初级审核单位登录四川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6/)进行申报和审核。线上申报务必要以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的《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古蜀文明与冷门绝学研究”重大专项申请书》为准。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含原件1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一致。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封面“项目编号”请务必填写上传申请书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

(二)申报时间:本项目管理系统于2024年4月1日9时至4月10日17时开放(申报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任何申报及修改)。

(三)材料提交:请将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quskc@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2024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古蜀文明与冷门绝学研究”重大专项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材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按照《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二)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

(三)曾经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未满3年或撤项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各申请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纸质材料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到省社科工作办。个人直接申报不予受理。我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五)本批次重大专项实施分类管理。学术团队项目不明确限定研究周期,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动态退出”的管理机制,一般立项后3年内检查评估一次,重点评估学术团队在课题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效,评估合格的予以滚动资助,评估不合格的停止资助;学者个人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5年,允许个别研究难度较大的项目适当延期。

(六)项目立项后,须完成以下任务:1.每半年提交一次阶段性成果,及时以《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成果专报》形式报送;2.在CSSCI来源期刊或省级(含)以上党报党刊发表研究文章,其中学术团队项目至少发表3篇,学者个人项目至少发表1篇;3.提交20万字以上的书稿。

校社科处联系人:陈老师65105593

四川省哲社专项联系人:欧老师鲁老师,联系电话:(028)63093384,邮箱:SCSKGZB@126.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商业街16号省委宣传部理论处(社科工作办),邮编:610014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