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重庆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05-29 09:00 阅读次数:

市委党校,重庆社科院,市级有关部门,高等学校,市级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有关社科单位,区县社科联:

为了继续促进《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整合全市社会科学普及资源,不断完善社科普及平台建设,推进我市社科普及工作的社会化、常规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社科联决定启动第三批“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全市社科普及工作中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主要从事社科普及或咨询活动,开展社科普及作品创作和社科普及理论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单位或机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重庆市社科普及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较为丰富的社科普及资源,能够在全市社科普及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有健全的社科普及组织管理机构,拥有稳定的社科普及工作队伍;

(三)具有稳定而充足的经费来源,能保证社科普及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用于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活动场所面积原则上不低于 100平方米 ,每年开展的社会科学普及或咨询活动应在10次以上。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各区县社科联负责本行政区内各社科单位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市级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党校和社科类研究院(所)负责本单位有关机构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市级社科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等社科单位直接向市社科联申报。

(二)申报材料

1.《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可从市社科联网站www.cqskl.com/资料下载栏,或重庆社科普及网站www.skpj.cn/科普基地/基地管理栏中下载;

2.依托建设单位和申报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3.拟用作基地的场地设施、设备等有关证明;

4.从业人员资质和学历证明;

5.近两年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情况材料等。

申报表需加盖申报单位和主管单位印章后报送,除申报表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后单独装订成册,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均为一式三份。申报表电子版需在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申报时间

重庆市第三批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于 2015年6月30日 截止。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在此时段内将推荐或申报材料报送市社科联普及部。

(四)联系方式

市社科联普及部地址:重庆江北观音桥建新东路3号百业兴大厦12楼1212室,邮编:400020;电子邮箱:cqskpj@163.com;联系电话:67731231、67736296。

四、评审和认定

市社科联普及部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提交市社科联党组会议审定。评审方式为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

被认定的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由市社科联授予“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称号,并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社科普及工作的义务。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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