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咨政成果攻关专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科处 发布者:石磊 发布日期:2025-06-11 10:17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咨政成果攻关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资助,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究,对本次项目申报作如下规定:

1.在研的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申报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他项目的成员;作为项目成员最多参加2个重大咨政成果专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有被终止或按结项处理情形(未满三年)的,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3.我校所有教师和行政后勤人员均可作为负责人或成员参与项目申报。

二、项目设置

1.项目选题: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瞄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问题、苗头性问题、前瞻性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展开研究。

2.成果要求:重点支持团队开展深度调研,产出优秀调研报告和咨政成果。研究成果要求选好切口,运用数据和典型事例深入剖析问题及成因,提出切实可操作的具体举措。

3.资助方式: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分别20万元和10万元。资助标准根据完成的智库成果数量与质量确定。立项之后预拨20%经费,结项后拨付尾款。

4.结项条件:以通过校内渠道报送专家决策咨询信息的采用(或批示),以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发表理论文章作为结项条件。

5.项目周期: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具体开始时间以立项通知书为准。

三、申报评审

1.提交材料:申报书纸质材料2份(模板见附件),由所在二级单位汇总后统一提交社科处智库办,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cquzkb@cqu.edu.cn。

2.评审公示:社科处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经学校复审后在社科处网站进行公示。

3.正式立项: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给予立项,下达合同任务书。

四、其他事宜

本次项目申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17:00,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刘老师65113192;石老师65105596 。

邮箱:cquzkb@cqu.edu.cn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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