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科处 发布者:石磊 发布日期:2026-03-25 10:23 阅读次数:

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产出一批高质量理论研究成果,现决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阐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组织校内外智库平台、团队与专家等力量联合开展深入研究,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高质量研究阐释成果。

二、相关要求

本次专项项目以倒立项方式进行。倒立项体现结果导向,研究人员应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精神”(研究主题不属于此方向者,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开展研究阐释,撰写发表的高水平理论阐释文章和已获得领导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的咨政报告追加立项为2026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并将符合要求的高水平理论阐释文章和咨政报告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至社科处,经社科处核实认定后,予以追加立项。

(二)所在单位审核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2.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8:00。

四、成果归属时间要求

所有成果归属时间应为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

五、激励政策

1.在“三报一刊”及《解放军报》理论版发表2000字以上(不足2000字的,酌情减少资助经费)理论文章或在学校认定的A级中文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校认定的A级应用类(智库)成果,追加立项为2026年中央高校专项委托项目,并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项;

2.在学校认定的B级中文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校认定的B级应用类(智库)成果,追加立项为2026年中央高校专项委托项目,并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项;

3.在学校认定的C级中文期刊论文,《重庆日报》思想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或学校认定的C级应用类(智库)成果,追加立项为2026年中央高校专项委托项目,并资助研究经费0.5万元/项。

4.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或在校内产生重要影响的相关文章(字数1500字以上),学校将以稿酬形式给予激励。

六、相关要求

1.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重庆大学”;

2.成果应标注“受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

联系人:卢老师,65113132;石老师,65105596。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