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者:陈玉婷 发布日期:2025-12-11 09:56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为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现启动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下达(2025年12月)

社科处根据各相关单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数量,结合历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立项情况,下达我校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可申报指标。获得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资助和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原则上应申报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弘深博士后青年教师应申报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初稿撰写及第一次专家论证(2025年12月—1月)

各相关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申报指标,及时动员、全面落实申报人选,组织申报者进行初稿撰写并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基金项目申报专题辅导。于2026年1月初完成第一轮学院专家辅导论证。

三、第二次专家论证(2026年1月)

申报人根据第一轮专家论证建议进行修改,并由学院提交至学部。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的申报书提交社会科学学部。学部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二次论证,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同时提交社科处对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规范进行审查。

四、进一步修改及第三次专家论证(2026年2月—3月)

申报者根据第二次专家论证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在2026年3月初由学院汇总提交至社科处。社科处将适时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第三次论证并及时反馈申报者继续修改完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最后形式审查并提交社科处。申报材料电子版经社科处审查无误后,方可按统一要求印制提交。

五、其他事宜

1.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成立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小组,根据上述安排积极谋划、充分动员,结合实际填写《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方案》。

2.非文科学院教师申报,请按照时间安排将申报书初稿提交社科处,由社科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出修改意见。

3.学院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202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方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cquskc@163.com。

4.申报条件及申报书、活页请参考2025年发布版本,最终申报条件以2026年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社科处联系人:陈老师 65105593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