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社科处 发布者:卢锐 发布日期:2025-03-28 16:47 阅读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现决定开展“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突出问题,通过专项研究、创新实践和制度完善,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相关要求

本次专项项目以倒立项方式进行。倒立项体现结果导向,研究人员应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主题不属于此方向者,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开展研究阐释,撰写发表的高水平理论阐释文章和已获得领导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的咨政报告追加立项为2025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填写上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符合要求的高水平理论阐释文章和咨政报告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由学院以单位形式统一提交至社科处,经社科处核实认定后,予以追加立项。

(二)所在单位审核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2.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日18:00。

四、成果要求

(一)已公开发表的理论成果(发表时间原则上应为2025年1月1日至7月1日)

1.《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理论版,《求是》杂志发表的理论文章;

2.学校认定的A、B级中文期刊论文;

3.学校认定的C级中文期刊论文,《重庆日报》思想周刊发表的2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

(二)未公开发表的理论成果

1.学校认定的A、B、C级应用类(智库)成果;

2.学术征文(8000-10000字)

五、激励政策

1.在“三报一刊”及《解放军报》理论版发表2000字以上(不足2000字的,酌情减少资助经费)理论文章或在学校认定的A级中文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校认定的A级应用类(智库)成果,追加立项为2025年中央高校专项委托项目,并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项;

2.在学校认定的B级中文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校认定的B级应用类(智库)成果,追加立项为2025年中央高校专项委托项目,并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项;

3.在学校认定的C级中文期刊论文,《重庆日报》思想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或学校认定的C级应用类(智库)成果,追加立项为2025年中央高校专项委托项目,并资助研究经费0.5万元/项。

4.学术征文类成果由社科处组织评审,择优纳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成果集萃》的,按1000—2000元/篇发放稿酬。

六、相关要求

1.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重庆大学”;

2.成果应标注“受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

联系人:卢老师,石老师。65113132,65105596。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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