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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学、法学:谢潇《继承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规则构造——“纯粹用益物权继承取得说”之提倡》
信息来源: 发布者:俞培珍 发布日期:2026-01-26 10:48 阅读次数:


民族学、法学:谢潇副教授

《继承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其规则构造——“纯粹用益物权继承取得说”之提倡》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推介专栏(202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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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果被引用情况

成果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24年第9期全文转载。

二、成果受资助情况

成果获“民法典编纂视野下的民法拟制条款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

三、其他成果影响力

成果聚焦宅基地使用权继承问题,兼具现实意义与理论创新性,成果提出了“纯粹用益物权继承取得说”,为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在法理上创造了可能性,并且以此为据构建了合理的规则体系,对于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权益,完善宅基地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四、成果创新点

提出“纯粹用益物权继承取得说”,主张继承人自被继承人处继承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均为欠缺宅基地资格权能的宅基地地上权。但根据继承人自身条件的不同,继承人继承取得的宅基使用权既可能是权能健全的一般宅基地使用权,也可能是权能受限的特殊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