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文科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5〕185号)和市科委、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协、市社科联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重庆市科普基地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重庆市为加强科普阵地建设,提升区域科普能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6年重庆市科普基地申报、创建和命名工作。现将我校参与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重庆辖区内从事科普活动、科学和技术知识传播、科普创作、科普培训、科普展品(产品)研发等工作的单位或组织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重庆市科普基地按照功能,主要分为场馆类、旅游景区类、教育培训类、传媒类、研发创作类科普基地,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择优申报。
申报重庆市科普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各类型科普基地的具体条件请参阅《重庆市科普基地创建及管理办法》;
(二)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丰富特色科普资源,具备开展科普传播活动、研究开发的条件,并具有较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三)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运行能力,拥有稳定的科普工作队伍;
(四)有科普工作发展规划;
(五)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满足科普工作的需要;
(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以上有一定影响的科普活动和工作;
(七)具备一定的开展对外科普合作与交流能力。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社科处负责校内各文科单位申报的受理和组织工作,校内申报材料汇总后再由社科处集中报送至重庆市科委。
(二)申报材料
1.《重庆市科普基地申报表》;
2.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3.场地设施、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
4.从事科普工作人员资质、学历等证明;
5.开展科普活动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重庆市科普基地申报表》可在市科委门户网站(www.cst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申报时间
2016年的重庆市科普基地推荐申报工作校内截止时间10月28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在此时间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社科处综合与基地办。
联系人:陈姿屹 马莉 联系电话:65105592
Email: chenziyi@cqu.edu.cn
四、评审及认定办法
市科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协、市社科联组织重庆市科普基地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方式为评议和现场考察,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提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审定。
被认定的重庆市科普基地,将由市科委、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科协、市社科联联合授予“重庆市科普基地”称号,并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科普传播义务。
五、其他事项
我校现有的重庆市人文社科普及基地需积极申报。
附件:
科普基地建立及管理办法.doc
科普基地申报表(场馆类).doc
科普基地申报表(传媒类).doc
科普基地申报表(教育培训类).doc
科普基地申报表(旅游景区类).doc
科普基地申报表(研发创作类).doc
重庆大学社科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