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及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产出一批高质量理论研究成果,现决定开展“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校内外智库平台、团队与专家等力量联合深入研究阐释全会精神,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高质量研究阐释成果。
二、相关要求
本次专项项目以倒立项方式进行。倒立项体现结果导向,研究人员应聚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主题不属于此方向者,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开展研究阐释,撰写发表的高水平理论阐释文章和已获得领导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的咨政报告追加立项为2026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填写上报材料
申请人需将符合要求的高水平理论阐释文章和咨政报
告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社科处,经社科处核实认定后,予以追加立项(同时填写申报书、任务书,详见附件)。
(二)所在单位审核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有不实,一律视为违规,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记入信誉档案。
2.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按照要求严格把关,对申请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18:00。
四、成果要求
(一)成果类型
1.《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理论版,《求是》杂志发表的理论文章;
2.学校认定的A、B级中文期刊论文;
3.学校认定的C级中文期刊论文,《重庆日报》思想周刊发表的2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
4.学校认定的A、B、C级应用类(智库)成果。
(二)成果归属时间
所有成果归属时间应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6月31日。
五、激励政策
1.在“三报一刊”及《解放军报》理论版发表2000字以上(不足2000字的,酌情减少资助经费)理论文章或在学校认定的A级中文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校认定的A级应用类(智库)成果,追加立项为2026年中央高校专项委托项目,并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项;
2.在学校认定的B级中文期刊发表理论文章或学校认定的B级应用类(智库)成果,追加立项为2026年中央高校专项委托项目,并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项;
3.在学校认定的C级中文期刊论文,《重庆日报》思想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或学校认定的C级应用类(智库)成果,追加立项为2026年中央高校专项委托项目,并资助研究经费0.5万元/项。
六、相关要求
1.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应为“重庆大学”;
2.成果应标注“受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
联系人:石老师,65105596;卢老师,65113132。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5年12月3日